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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细则未下发 深圳部分银行仍"认贷不认房"

2014-12-25 14:49:34 来源:本站 字体大小:TTT
[摘要] 日前,住建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二套房的认定要

日前,住建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二套房的认定要执行“认贷又认房”的严厉政策,即只要购房者手上有房、或者曾用经贷款买过房,都应算作第二套。但记者昨日在深圳各家银行走访发现,部分银行仍“认贷不认房”,贷款已还清,仍可算首套。

交行:执行细则未下发,贷款还清仍算首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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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银行某支行个贷人员表示,由于新政上周才出台,银行还没有下发执行细则的通知,目前仍参照以前做法,即只要购房人将以前的贷款全部还清,再次申请就算首套,可以“认贷不认房”。“但这个政策也可能随时会变。”该人员说,至于申请人是否在国土部门拥有房产记录,银行暂时没有去查。

建行招行:但凡有贷款记录一律视作第二套

新政要求银行以“借款人是否利用贷款购买过”为判断依据,这让很多买过房子又卖掉了的人因贷款记录而被认定为“第二套”。市民王先生就颇为懊恼,本来想换房的他从银行咨询得知,自己如果卖掉房子再买新房,就要算作第二套了,除了首付大幅提高之外,还享受不到利率优惠,只好作罢。

目前,深圳建设银行、招商银行均只看有没有贷款记录,对凡是有过贷款记录的人,无论其手上是否有房产,均按第二套的标准放贷。但也有银行表示,这一规定可跟据实际情况调整。深发展银行个贷部门周先生表示,如果个人能出具国土部门的过户证明文件,证明手上确无房产,在银行审核通过后,依然享受第一套的政策优惠。